常見問題
有關ESTA申請程序的詳細信息或經常問題的答案,請隨意瀏覽下面提供的幫助主題。
為了增強在簽證豁免計劃下前往美國的旅行安全,無需簽證旅行的要求已經改進。簽證豁免計劃國家的旅客仍然可以無需簽證旅行,但需要事先獲得批准的旅行授權。
美國國土安全部和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設立了一個安全的網站,您或第三方可以填寫並申請旅行授權。在提供必要的生物資料、旅行和支付信息後,系統將處理您的申請,以確定您是否有資格免簽證旅行。您將收到自動回覆,登機前,操作員將與海關及邊境保護局進行電子驗證,確認您的旅行授權已獲批准。
電子旅行授權系統(ESTA)是一個自動系統,用於評估參訪者在免簽證計劃下前往美國的資格。ESTA的批准允許旅客在該計劃下搭乘航班前往美國。值得注意的是,ESTA並不是簽證,且不能替代當需要簽證時的美國簽證。持有有效美國簽證的旅客無需申請ESTA授權。
ESTA申請於2009年1月12日成為義務。免簽證計畫申請者在抵達時必須填寫藍色的海關申報表,無論是否具有ESTA授權。已批准的ESTA申請在有效期最長為兩年或護照到期之日前,允許在此期間內多次前往美國。然而,每次訪問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且訪問之間應有合理間隔,以避免引起任何居住意圖的疑慮。
經批准後,護照在兩年內到期的旅客將獲得有效期至護照到期日的ESTA授權。如需辦理新護照、更改姓名、更改性別(ESTA目前不提供"X"性別選項)、更換國籍或發生重大變動,例如刑事定罪或染上傳染病等,則需要重新申請ESTA授權。
若計畫在免簽證計畫下前往美國,建議盡早申請ESTA授權。在美國逗留期間ESTA授權過期並不影響出境程序。重要的是保留收據文件的打印副本以供您記錄,不過抵達時並不需要打印表格,因為工作人員已經有了電子信息。
請注意,批准的旅行授權與簽證是不同的。它不滿足美國法律下強制性要求的合法或規範性先決條件,無法替代簽證。持有有效簽證的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簽證前往美國,前提是將其用於發放的特定目的。持有有效簽證的旅客無需申請另外的旅行授權。
要符合免簽證計畫(VWP)入境的資格,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您入境美國的目的是旅遊、商務或過境,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
2. 您持有一本由參與VWP的國家合法發行的有效護照。
3. 您乘坐的航班是簽署了VWP的航空公司。
4. 您持有回程機票或其他繼續旅行的安排。
5. 您的旅行目的地不是與美國相鄰的地區或相鄰的島嶼,除非您是該地區的居民。
6. 您是以下免簽證計畫國家的公民或國民:
- 安道尔
- 澳大利亚
- 奥地利
- 比利时
- 汶莱
- 智利
- 捷克共和国
- 丹麦
- 爱沙尼亚
- 芬兰
- 法国
- 德国
- 希腊
- 匈牙利
- 冰岛
- 爱尔兰
- 意大利
- 日本
- 拉脱维亚
- 列支敦士登
- 立陶宛
- 卢森堡
- 马耳他共和国
- 摩纳哥
- 荷兰
- 新西兰
- 挪威
- 波兰
- 葡萄牙
- 圣马力诺
- 新加坡
- 斯洛伐克
- 斯洛文尼亚
- 韩国
- 西班牙
- 瑞典
- 瑞士
- 台湾[1]
- 英国
7.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檢查官確定您符合《移民和國籍法》的入境資格,並有資格根據免簽證計畫獲准入境。
8. 您放棄對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檢查官就您的入境資格或免簽證計畫申請所做的決定以及任何驅逐措施的重新審議或上訴權,但不包括基於尋求庇護的申請。
9. 抵達美國時,您在入境過程中提供生物特徵識別資料(例如指紋和照片),重新確認您放棄對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檢查官根據免簽證計畫對您的資格決定或任何驅逐措施的重新審議或上訴權,但不包括基於尋求庇護的申請。
10. 您不對美國的福利、健康、安全或安全構成威脅。
11. 您在以前的免簽證計畫訪問期間遵守了所有入境要求。
註:在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海峽群島和曼島享有無限制永久居留權的英國公民也符合VWP的資格。
[1] 請注意,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將台灣納入「國家」的定義中,以供免簽證計畫之用。這與美國的一中政策一致,自1979年以來,美國與台灣保持非官方關係。
免簽證計畫允許某些國家的公民以商務或旅遊目的前往美國,停留最多90天,無需簽證。根據該計畫獲准入境的人士必須放棄申請中《放棄權利》部分所述的重新審查或上訴權。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免簽證計畫的入境申請要求。其他相關資訊可在移民和國籍法第217條、8 U.S.C. § 1187和8 C.F.R. § 217中找到。
要查詢個別ESTA申請的狀態,您可以訪問主頁並點擊“查詢ESTA狀態”選項。如果您沒有申請號碼,您可以提供您的姓氏、名字(暱稱)、護照簽發國家、護照號碼和出生日期以檢索您的申請。
申請人通過ESTA電子門戶提交的信息受到嚴格的隱私規定和控制的保護,確保與其他旅行者預先評估計劃相同的安全水平。只有具有專業需求的授權人員可以訪問這些信息。
在大多數情況下,電子旅行授權系統(ESTA)將立即提供您的申請狀態更新。然而,如果需要額外的處理時間,您可以在72小時內收到回應。如果您的回應顯示為「待定」,您將收到關於如何驗證您的申請狀態的指示。ESTA申請有三種可能的回應:
1. 授權已批准:
您的旅行授權已獲批准,允許您根據免簽證計畫前往美國。系統將確認批准並提供付款收據,顯示已收取的金額。需要注意的是,旅行授權並不保證您能夠入境美國,最終決定權歸屬於入境口岸的海關和邊境保護檢查官。
2. 未獲授權旅行:
您未獲准根據免簽證計畫前往美國。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需要通過國務院申請簽證。有關簽證申請程序的更多信息,請訪問美國國務院網站www.travel.state.gov。需要理解的是,這一回應並不意味著您完全無法入境美國,它只是表示您無法在免簽證計畫下旅行。系統還將提供一份付款收據,顯示ESTA申請過程中收取的金額。
3. 授權待定:
您的旅行授權目前正在評估中,因為無法立即做出決定。這一回應並不意味著有任何負面結果。通常,最終的決定將在72小時內公布。要檢查您的申請狀態,請返回ESTA門戶並選擇“在ESTA中檢查申請狀態”。系統將要求您輸入申請號碼、護照號碼和出生日期以進行驗證。
無論是隨行或獨自旅行的兒童,只要是免簽證計畫國家的國民或公民,都需要在前往美國之前獲得自己的ESTA批准,不論年齡大小。
如果您代表未成年人填寫了ESTA申請,您可以在權利豁免部分選擇第二個選項,該選項專門為第三方申請人設計。作為您孩子的法定代表,您必須代表他們了解ESTA條款並對問題和聲明提供真實回答。
以父母護照上列出的兒童並不有資格申請ESTA。他們必須有自己的有效護照才能符合ESTA的資格。
兒童護照,也稱為Kinderreisepass,通常不符合免簽證計畫(VWP)的要求,除非在2006年10月26日之前發行或延長。要符合VWP的資格,文件必須符合某些資格標準,包括具備機讀功能,並在生物資料頁面上有所有者的數字照片,如果是在2005年10月26日之後發行、續簽或延長的。持有Kinderausweis的兒童識別號碼需要簽證,並不參加免簽證計畫。
當您的電子旅行許可獲得批准時,表示您獲得了根據簽證豁免計劃前往美國的特權。然而,請注意批准並不保證入境。在您抵達美國時,入境口岸的海關與邊境保護人員將進行檢查,並有權根據簽證豁免計劃或美國法律中的其他標準來評估您的資格。
"2007年9/11委員會建議執行法案"(9/11 Act)於2007年9月11日引入了一系列建議,隨後被《入境及國籍法》第217條所修改。這些建議要求國土安全部(DHS)建立一個電子旅行授權系統,並實施額外措施以加強簽證豁免計劃的安全性。電子旅行授權系統(ESTA)作為一項額外的安全措施,使DHS能夠在旅行前評估個人是否符合簽證豁免計劃下前往美國的要求,以及他們的旅行是否存在任何安全或公共秩序風險。
事实上,这个电子网络门户由美国政府管理,并采用先进技术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您提供和访问的信息。此外,该电子门户符合美国隐私法的规定和指南,确保您个人信息的最高私密性。
是的,重要的是要注意,一旦交易成功處理,ESTA系統不會儲存您的付款資訊。
ESTA申請所提供的資訊將在批准的ESTA授權期限內保持有效,通常為兩年,或旅行者護照到期日之前的較早者。此後,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將保留這些資訊一年,然後將其存檔十二年。這樣做是為了便於在與公共秩序、國家安全或調查相關的目的下檢索資訊。存取存檔資訊的權限嚴格限制在授權人員之間。這種做法符合國土安全部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的邊境搜索權限,以及國會授予其的邊境安全任務。與持續的公共秩序監控記錄、CBP執法活動、調查或案件相關的資訊,包括被拒絕的ESTA申請,將在相關公共秩序活動的期間內保持可存取。
國土安全部已轉向使用電子I-94W表格,因此ESTA申請的資料將取代先前通過紙質I-94W表格收集的資訊。在ESTA申請資料被用作替代紙質I-94W表格資訊的情況下,根據I-94W保存計劃,提供的ESTA申請資訊將保留75年。
您可以在計劃前往美國的任何時間提交申請。然而,美國國土安全部建議在出發前至少72小時提交您的旅行授權申請。一旦獲得批准,旅行授權將在授權日期起算兩年內有效,或者直到您的護照到期日,以先到者為準。除非撤銷,否則授權將在指定的時間內有效。
ESTA所收集和存儲的資訊可能會被國土安全部(DHS)內其他有合法需要知道這些資訊的官員訪問,以履行他們的特定職責和責任。
根據DHS與國務院(DOS)之間的現行協議,ESTA申請中提供的資訊可能與DOS領事官員分享。這種資訊共享有助於他們在旅行授權申請被拒絕後決定是否向申請人發放簽證。
ESTA中收集的資訊還可能與部落、地方、州、聯邦和外國政府機構,以及參與調查、起訴或執法法律、規則、法規、命令或許可證的多邊政府組織進行分享。DHS可能在認為這種分享對確保遵守民事或刑事法律必要時披露這些資訊。此外,DHS可能出於與反恐、情報收集、國家或國際安全或跨國犯罪調查相關的目的,如果認為這是合理的,也可能分享這些資訊。所有的資訊披露都遵守《隱私法案記錄系統通知》,該通知已於2008年6月10日在官方公報上發佈,可以在DHS網站上獲取。
雖然航空公司無法獲得旅客在ESTA申請中提供的具體資訊,但他們可以通過高級乘客資訊系統(APIS)確認乘客的ESTA狀態。此確認指示是否需要ESTA授權以及是否已獲得授權。
不,申請時並不需要提供具體的旅行計劃,但需要提供在美國的聯繫人資訊。
雖然不需要具體的旅行計劃,但建議在填寫申請時提供您在美國逗留期間的住址。如果您有多個目的地,您只需要輸入您將要逗留的第一個地點的地址。如果您沒有完整的地址,您可以輸入酒店的名稱或您計劃訪問的地點。
如果您是透過美國轉機前往其他國家,請在旅行信息部分的問題“您的旅行是經美國轉機前往其他國家嗎?”中選擇“是”。
希望根据免签证计划入境美国但被判定不符合条件的旅客将被拒绝入境。他们必须返回自己的原籍国或持有往返机票的第三国。回程将由他们抵达美国的航空公司安排。
在提交申請之前,網站提供申請人檢閱和編輯其信息的機會,包括驗證護照號碼。在提交帶有付款詳情的申請之前,除護照號碼和護照發行國外,所有數據字段均可進行更正。如果申請人在其生物資料信息或護照詳細信息中出現錯誤,則需要提交新的申請並支付相應的費用。然而,其他錯誤或更新可以通過在“檢查ESTA狀態”部分中選擇“檢查個人狀態”來更正。如果申請人對符合資格的問題回答不正確,請點擊每個頁面底部CBP信息中心的鏈接。
所有旅客,包括免除航空票費的嬰兒,在計劃在簽證豁免計劃下訪問美國時,無論是乘坐飛機還是船舶,出發前必須獲得批准的旅行授權。如果嬰兒沒有赴美簽證,仍然需要獲得批准的旅行授權。允許第三方代表簽證豁免計劃下的旅客提交旅行授權請求。
如果在提供的下拉菜單中無法找到您的發行國家,請確保您選擇的是正確的國家。您的“發行國家”應與您的“國籍”相符。例如,如果您是英國公民但在香港英國領事館獲得了您的護照,那麼英國被視為您的發行國家。領事館的地點不決定發行國家。
如果在提供的選項中找不到您的發行國家或國籍,很可能您無需申請ESTA授權。只有參與簽證豁免計劃(VWP)的國家公民才需要獲得ESTA授權。
在雙重國籍和ESTA登記的情況下,在離開出發國和抵達美國時,需要使用符合VWP要求的護照。如果您的兩種國籍都符合VWP的要求,強烈建議您選擇一個國籍作為您前往美國的目的地的國籍,並始終使用該國的護照進行旅行。擁有兩個獨立的ESTA授權可能會導致混淆和不必要的延誤。
如果您既是美國公民又是參與VWP的國家公民,則不需要申請ESTA授權。作為入籍的美國公民,您必須擁有並使用美國護照進行旅行。儘管我們理解在某些情況下,入籍的美國公民可能會使用其其他國家的護照進行旅行,但預期您在從其他國家到美國的整個旅程中都使用美國護照。
如果在您旅行前無法獲得您的美國護照並且僅擁有參與VWP的護照,您將需要使用該護照申請ESTA授權前往美國。抵達美國機場時,您將需要通過非居民通道。
旅行授權在授權日期起算的兩年內有效,或在您的護照到期之前,以較早者為準。您的旅行授權的到期日期會顯示在批准的授權屏幕上。
通常,ESTA授權允許在授權日期起算的兩年內進行多次旅行,或在您的護照到期之前(以較早者為準)*。這意味著只要您的ESTA授權仍然有效,您在有效期內無需重新申請。
如果您的ESTA授權在您在美國境內期間到期,不會影響您離開該國。
請注意:重要的是將授權文件打印存檔。您在抵達美國時不需要出示這份文件,因為海關官員已經在電子系統中擁有相關信息。
獲得ESTA授權並不授予您在美國停留兩年的權利。它僅允許您根據簽證豁免計劃(VWP)的條件前往美國,該計劃最長允許停留90天。如果您計劃停留超過90天,您必須向最近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獲取簽證。
* 如果您獲得新護照、更改姓名、性別或國籍,或者對VWP的合格性問題的任何答案發生變化,您將需要申請新的旅行授權。每次新申請將收取64美元的費用。
請注意:雖然CBP建議您在出行前至少72小時內提交申請,但您可以在登機前的任何時間提交申請。在大多數情況下,您提交申請後將立即收到回復。
如果您取得新護照或修改護照資訊,需要申請新的旅行授權並支付相關費用。請參閱「可以更新哪些資訊?」一節,以獲得提交申請後可修改的資訊詳細描述。
ESTA計劃是由DHS精心制定的,旨在確保只有不符合簽證豁免計劃的資格或可能對美國構成安全或執法風險的人被拒絕旅行授權。雖然ESTA網站提供了前往DHS旅行救濟詢問計劃(TRIP)網站的鏈接,但需要注意的是,通過DHS TRIP提交請求不能保證解決導致ESTA拒絕的合格性問題。
請注意,大使館和領事館無法提供有關ESTA拒絕的具體細節或解決導致拒絕的潛在問題。然而,大使館和領事館可以處理非移民簽證申請,如果被批准,這將為ESTA申請被拒的人提供前往美國的替代授權。
如果您的授權請求收到未獲授權旅行的回應,但您仍打算按照旅行計劃進行,我們建議您前往國務院網站www.travel.state.gov以獲取有關申請簽證的進一步指南。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證豁免計劃下被拒絕旅行授權並不一定意味著您不符合獲得批准的簽證前往美國的資格。
請注意,如果您的旅行授權未獲批准,任何法院都無權審查ESTA做出的合格性決定。
如果旅客的ESTA授權被拒絕且其情況保持不變,提交新的申請將導致另一次拒絕。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ESTA要求的旅客無權根據簽證豁免計劃旅行,而必須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非移民簽證。
試圖提交包含虛假信息的新申請以滿足旅行授權要求將永久性地使旅客失去參與簽證豁免計劃並前往美國的資格。
很抱歉,由於簽證需求的波動,國務院無法保證每天預約的可用性。關於預約流程的信息可以在最近的領事館部分或國務院的網站上找到。因此,強烈建議旅行者在預定出發日期之前提前申請ESTA批准。
在申請中填寫所有必填欄位是很重要的。儘管提供錯誤資訊並不會自動導致申請被拒絕,但可能需要CBP進行手動審核,這將導致申請人在收到回覆之前需要額外的處理時間。
在以下情況下可能需要新的旅行授權:
- 旅客獲得新護照。
- 旅客更改姓名。
- 旅客更改性別。
- 旅客更改國籍。
旅客以前對ESTA申請中的任何需要“是”或“否”回答的問題的回答有所改變。
通常,旅行授權批准有效期為兩年,或者直到旅客護照到期,以較早者為準。批准的ESTA將顯示有效日期。因此,在當前授權過期之前或獲得新護照時,旅客必須通過ESTA申請新的旅行授權。每次提交新申請都會收取指定費用。
如果您的ESTA授權已過期,您需要在esta.cbp.dhs.gov提交一份新的申請。無法延長現有的授權。
您無需等待ESTA授權到期後再重新申請;您可以隨時進行申請。如果您收到一則訊息顯示:“已找到該護照的有效批准申請,剩餘時間超過30天。為了繼續此請求,您需要支付費用並取消現有的申請”,您可以繼續進行新的申請。您之前的ESTA申請將被取消並由新申請替代。
通常,ESTA批准有效期為兩年或申請人護照到期之日,以較早者為準。該批准允許多次入境,這意味著您可以在批准期間內多次前往美國。ESTA將顯示批准請求的有效日期。每次新申請將產生指定的費用,目前為71.00美元。
"我是加拿大公民吗?"
不是的,持有加拿大护照的加拿大公民不需要ESTA授权。
"我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吗?"
如果您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且是参与签证豁免计划(VWP)的国家的公民,并且通过陆路方式进入美国,则不需要ESTA授权。如果您没有ESTA授权,将要求您填写I-94W纸质表格,并通过陆路边境口岸进行手动入境程序。如果您在通过边境口岸进入美国时已经获得批准的ESTA授权,您将无需填写I-94W纸质表格,并且您的入境过程将加快。如果您通过飞机或海运前往美国,则必须申请ESTA授权。如果您不是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公民,则需要获得签证,因此ESTA授权不适用于您的情况。
"我是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且是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公民吗?"
不是的。
"我是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公民,正在从加拿大或墨西哥访问美国吗?"
如果您是参与签证豁免计划(VWP)的国家的公民,并且通过从墨西哥或加拿大的陆路方式进入美国,则不需要ESTA授权。如果您没有ESTA授权,将要求您填写I-94W纸质表格,并通过陆路边境口岸进行手动入境程序。如果您在通过边境口岸进入美国时已经获得批准的ESTA授权,您将无需填写I-94W纸质表格,并且您的入境过程将加快。然而,如果您已经获得了I-94W绿卡,您在离开美国时必须归还。如果您通过飞机或海运抵达美国,则必须申请ESTA授权。
"我是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公民,我将通过飞机中转途径美国吗?"
是的,即使您只是在美国中转,您也必须申请ESTA授权。在表格的地址请求空白处,填写"中转"。
"我拥有参与VWP计划的国家和非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双重国籍?"
如果您使用参与VWP计划的护照合规飞行,您必须申请ESTA授权。如果您使用非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护照,您将需要签证,因此ESTA授权适用于您的情况。
“我是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公民,我要前往关岛或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邦地(CNMI)。”
对于前往关岛/CNMI的国际旅行,需要进行ESTA授权。符合关岛/CNMI VWP要求的国籍可以在该计划下前往这些地方,无需ESTA授权。然而,关于关岛/CNMI的VWP计划,最长停留时间为45天,仅限于这些岛屿;旅行不能前往美国本土。从美国到关岛/CNMI的旅行被视为国内航班,因此不需要ESTA授权。旅行者必须经过事先检查才能从关岛/CNMI前往美国。如果这次旅行属于VWP计划的范围,他们将需要ESTA授权。
“我是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公民,我以商务或旅游原因短期前往波多黎各或美属维尔京群岛。”
如果您以商务或旅游原因短期前往波多黎各或美属维尔京群岛,并且您是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公民,那么您需要进行ESTA授权。尽管这些地方是美国的领土,但对于参与VWP计划的国籍来说,仍需要ESTA授权才能进行旅行。
“我正在与一名未满18岁、且是参与VWP计划的国家的公民的未成年人一同旅行。”
如果该未成年人以旅游者身份在VWP计划下前往美国,停留时间为90天或更短,他/她必须单独申请ESTA批准。
“我是拥有参与免签证计划(VWP)的国家的双重国籍的美国公民。”
美国公民无需获得ESTA授权,必须使用他们的美国护照前往美国。
我持有有效签证?
持有有效签证的人可以使用签证前往美国,但必须符合签证发放的目的。持有有效签证的人无需申请ESTA授权。